
沈苇的若干个人图腾
雪豹。在《新疆词典》一书中沈苇对雪豹有这样的描写:“雪豹是边疆生活的一个图腾……雪豹是放大了的猫和缩小了的老虎,它结合了战士与哲人两种角色———既在一定高度生活,又到低处去捕猎———它是根与翅混合的灵兽:小巧,敏捷,双目如炬,克制着高傲的兽性。”这种“根与翅混合的灵兽”确实是沈苇所追求的诗人境界,事实上,诗人的一篇诗学手记就是以“雪豹手记”为名的。雪豹是孤独的,从诗人而言也如此,“优势不在地域,而在每个人身上,一厢情愿的神话只是谵妄而已”;雪豹是一种混合体,一种自然的中间色,而一个真正的诗人在沈苇看来也应如此:诗人是“一个调解人、和事佬、心灵与自然间的浪子。当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就从那里消失,腾出一个空间,让人类心灵与大自然交谈、协奏、合唱”。雪豹几乎是雪山上的耐心的大哲,其实大诗人不也是这样吗:“所谓大诗人都是些健康的清醒者:灵魂的高度自制,行动的高度自觉,作品的高度自足,具备耐心、隐忍、献身的精神品格,在‘魔’与‘圣’之间,达到一种原则、一种标准。”事实上,雪豹已是沈苇的一种个人象征了。
大鸟和白肩雕。大鸟和白肩雕也是沈苇的重要图腾。尚在江南故土时,他就觉得自己是要飞翔的。他命定是一只鸟,因为同属于江南和西北,而只好飞梭般往来于天空中,“我的肺在远方鸟一样飞翔/而呼吸依然停留在桑叶的一张一合中/停留在雨打草尖的微微颤栗中”(《故乡:丝绸之府》)。显然,荒野中最出色的漫游者是大鸟,而一个诗人在漫游大西北时找到的惟一知音可能就是大鸟。在沈苇的《新柔巴依集》有这样的句子:“漫游大西北,仰望中亚巍峨的高山/我寻访一个地区的灵魂,学习福乐的智慧/漫漫帛道供我们上下求索,去了解一点/生的秘密,爱的秘密,力与美的秘密/从天山到昆仑,永不停息的是沙漠的浪涛/是大鸟的飞翔和新夸父的逐日运动/小小的爱与伟大的爱展开了奋飞的翅膀/让落日的圆满下降,请新月的福祉上升!”大鸟是诗人“寻访一个地区的灵魂”的最好伴侣,也许正是诗人自己灵魂的象征。当然,我们可以把大鸟说得更具体一点,说:这是一只白肩雕。在沈苇的另一组仿柔巴依的《金色旅行》中有这样的句子:“向下,一只白肩雕滑翔,如血残阳/在瞳仁里汹涌,燃烧起俯瞰的洞察力/它,时光的驯兽师,来自天空的培养/一双利爪突然抓住大地的苍凉。”
火炉或火烷布。沈苇是一个热情的人,他对生活充满了渴望,他是一个用内心的火焰生活的人,“我承认低低飞过的太阳是我惟一的祖先”,太阳、火焰和在火焰中变得清洁的火烷布,在他的诗里面都成了他灵魂炽热的象征。他写道:“我渴望有一件火烷布的衣服,时常在火中洗净、洗亮,这样,当我一手在火炉中煨制土豆,一手就能像洗衣妇一样,洗去灵魂皱褶中的污垢和病菌。我知道,火不是用来燃烧我的,而是用来考验和锻炼我的。火在提醒我:保持灵魂的炽热。”尽管生活总是充满艰辛,但是在“异乡建设故乡”的决心并不会动摇,诗歌在他看来就是一块火烷布的婚纱,就是火焰与玫瑰的合一,是热情和美的握手,所以他要“赞美天山女儿!高高的婚床铺满/神奇的玫瑰,火浣布的婚纱披身/目光清澈如水,抚慰游子向西的荒凉/指尖流淌爱意,要在异乡建设故乡”(《新柔巴依集》)。
石榴。石榴在沈苇看来是新疆的象征,而在我看来,也是沈苇诗歌的肖像之一。他写道:“我理解的新疆,就是一只咧嘴歌唱的石榴,一杯浓郁鲜美的石榴汁。瓦雷里认为人的灵魂像石榴一样,内部有着迷宫般的结构。我甚至觉得,石榴树不是从泥土中长出来的,而是生于阳光中,阳光是它惟一的土壤,也是死后惟一的归宿。”石榴在中亚的爱情中是眼波的流盼和爱情的炽热,据说,在最美的维吾尔姑娘身上可以飘出石榴的芬芳。在《石榴树下》一诗中沈苇写道:“在石榴树下,吃完一只馕/就着伽师流蜜的甜瓜/盛夏。石榴花火焰/在高于头顶的地方绽放/混合正午的阳光粒子/涌动起伏,拍打低垂的天空。”石榴是火焰和阳光的伴侣,是美和热情的聚合处,它把失去的时光悄悄唤回。从另一方面来说,石榴由于其内部的精密和饱满,成了一种诗歌智性的象征。一种内容充实的、结构精密的,同时又焕发出美和热情的诗,不正是沈苇诗歌的内在追求吗?
荒野。荒野是一种坚忍和广阔,沈苇在荒野中找到了他诗歌的支撑,找到了在绝境中的生命的壮美。他说:“荒野兼有灵魂净化器和想象力孵化器的双重功能。寂静与荒凉并未取消生命,只是把生命推向了绝境。”他向那些坚忍的植物学习:胡杨、红柳、梭梭、沙枣、荨麻、葡萄、桦树、白杨,最后,他自己也成了沙漠里的废墟的一部分:“废墟的一角塌了他一只受伤的肩膀……荒原显现他的肉身,如同显现一株牧草、一只黄羊。荒野是从他体内铺展开去的,无边无际,像海。他知道。他知道。他有一条活着的丝绸之路,连接湮没的城市、死者的心跳。”事实上,荒野也等待着人们去触抚:“荒凉静静卧躺,像一个病重的人/轻轻一碰,就艰难地翻身,发出呻吟。”正是在荒野上,沈苇找到了抒情诗最辽阔的牧场,“人类驶向荒原是驶向一种抒情信仰。异质化的荒野上,叙事资源几乎等于零,而大抒情的自由在这里找到了一处生存的息壤。苦吟时代诗人置身荒野,吸纳阳光与扬尘、天籁与地气,他的肺叶是被太多的痛楚和喜悦涨满的帆……他唱出了苦吟时代的一个强音。他唤醒了荒野,在荒野建立起自足的‘抒情自治区’”。正是荒野养育了沈苇诗歌的新境界:一种深沉的慢的诗歌,一种大融合的诗歌。他写道:“荒野是一种慢,跋涉者因狂想而抵达另一种快———飞翔与升华。”他的大融合观念使他感到“他的血跑在另一个人身上”,在古老的文明的遗弃地,在自然力最欢畅的荒野中,他看到了“杂色的羊群,婴儿一样的眼睛/瞳仁中渐渐放大一位综合的上帝”。
沈苇创作活动中呈现的多重混血
第一重混血———地理的混血:在江南与西域之间。
在沈苇的《新疆词典》中,作者写到一只“移民青蛙”:这只青蛙本来生活在阴雨绵绵的江南,终于有一天,这只青蛙产生了一个大胆的念头,离开水塘,去远方流浪。它下定决心,奋力一跃,跳向远方,跳向干旱的内陆。这一跳是命运的转折,一个新天地在眼前敞开了。
这只青蛙是沈苇自己。这种命运的转折,他在诗里也写到了,“当我出生时,故乡是一座坟墓/阳光和田野合伙要把我埋葬/于是我用哭声抗议/于是我成长,背井离乡,浪迹天涯”(《两个故乡》)。
有人不停地问诗人为什么来新疆,“我一时难于细述,就回答:‘为了蒸发掉自己身上多余的水分呀。’离开水的故乡去新疆沙漠蒸发多余的水分,看来是命运的必然。但危险性依旧存在,蒸发太多的水分变成木乃伊,所以我得保持自己的湿度———蛙皮的湿度。罗伯特·勃莱说得好:‘恪守诗的训诫包括研究艺术、经历坎坷和保持蛙皮的湿润。’我同样记住里尔克的教诲:‘一个人只有在第二故乡才能检阅灵魂的强度和载力。’”
沈苇生活在某种分裂症中,“一半在雨水中行走,一半在沙漠里跋涉”。
“在新疆呆久了,我会如饥似渴地思念家乡,思念家乡的小镇、村庄、运河、稻田、竹林、桑树地(那里留下了多少童年愉快的记忆啊),思念家门口的小路、水井、桂花树,一天天衰老的父母……只要回去呼吸几口家乡清新湿润的空气,吃一碗母亲做的香喷喷的米饭,还有炒青菜、咸肉蒸冬笋,我的思乡病就会得到治愈。”在许多诗篇中,沈苇以湿润的、饱含柔情的笔致写到自己的江南故土:“雨水倾向劳作,倾向村庄,缓慢着车轮的转动/我的祖先在雨水中洗脸,向着土地诉说衷肠/我的祖先背影模糊,大片汗水抚慰庄稼/他们在生活的责任中表达/稼穑的寂寞,镰刀和麦穗的锋芒”(《故土》)“但我从未真正离开过———/沿着旧宅的老墙,青苔又爬高了三寸/天井如同从前,睁着一只空洞的眼睛/一只废弃的木桶,张大嘴巴/承受过太多雨水的叹息”(《多年以后》)。而在西部生活的某些瞬间,一曲民歌就能勾起他对往昔的记忆:“漏雨的房顶,镰刀上的铁锈,母亲蓝布衫上的几个补丁。我是水乡苦读的孩子,煤油灯的黑烟熏得我至今仍在流泪……”
可是,在老家呆上一段时间,譬如一两个月,他“又受到另一种思乡病的折磨了,就得赶紧乘上几天几夜的火车,回到新疆去。似乎在几千公里之外,在大漠、戈壁、草原、群山之间,有我一个世袭的难于割舍的故园”。水和沙漠对沈苇都是生命的需要,“现在水和沙漠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两大元素,我同等地珍视它们。也许我的前世是一个胡人、一个骆驼客、一个丝路驿站的邮差,也许我还娶过一位美丽的粟特姑娘,她会跳动人的胡旋舞,也许我还会说阿拉伯语,只是出生时把它忘在了前世。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正在变成一个混血儿,半个江南人和半个西域之子混血的‘杂种’……我曾是一株水边的芦苇,我把自己移植到了沙漠”。
南方和西北都是沈苇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我经常告诫自己,辽阔,再辽阔些,同时细微,更细微些。辽阔是新疆对我的启示,细微是南方对我的提醒。我从两者获益良多,心怀感激”。新疆生活带给沈苇的东西是一目了然的,但江南气质给沈苇的西部诗歌带来了同样珍贵的东西———他发现了西域内心深处的女性之心:“在西域粗砺、坚硬的外表下,一定藏着一个阴柔、温婉、细腻的西域,藏着一颗柔情似水的女性的心。是女性用月光般的乳汁,滋润了西域干裂的嘴唇和沙漠荒芜的心田。想想新疆的地名,楼兰、米兰、尼雅,就像一个个美丽姑娘的名字。想想石榴、玫瑰花、羊脂玉,都散发着女性馥郁的芬芳和肉体的光芒。当我的朋友滔滔不绝地谈论男性英雄的时候,我却想起了那些美丽动人光华四射的西域女子:十二木卡姆的搜集整理者阿曼尼莎汗、身上散发沙枣花香的香妃、远嫁西域的汉公主细君和解忧……”
正是在他生活的乌鲁木齐,他感到了混血的精神已经融入他的灵魂,也融入了他的诗歌,“让我写写这座混血的城/整整八年,它培养我的忍耐、我的边疆气质/整整八年,夏天用火,冬天用冰/以两种方式重塑我的心灵/……现在,我缓步进入人群/我要记住一双双流动的眼睛———/那蓝色火焰的摇曳和凝视/无论是汉人、维吾尔人、哈萨克人、蒙古人/是时光中的兄弟姐妹/……整整八年,我,一个异乡人,爱着/这混血的城,为我注入新血液的城/我的双脚长出了一点根,而目光/时常高过鹰的翅膀/高过博格达峰耀眼的雪冠……”(《混血的城》)。
但是,沈苇也知道,地域也是一种陷阱,而“诗人必须跳出地域主义迷人的陷阱,走到人类主义和理想主义的正道上去”。他认为,“一旦地域间的壁垒打破,当丰富性和差异性上升到心灵的高度,仍是一个十足和谐的‘共同体’”。地域本身并不是一个诗人可资炫耀的资本,必须进入到背景性的东西中去,必须更进一步到人类的基本问题中去寻找诗歌的真相。
第二重混血———文化和文明混血:江南风情、西部文明及中亚诸文明的汇通。
我们知道江南文化也是复杂的,而中亚文明本身就是一种混血。
沈苇的作品中有不少对江南水乡文明的深情描写,这在《庄稼村》一诗中有最突出的表现:“雨水带来生活的凄苦,在田野上/在杂乱的草垛上,弹奏出忧伤的旋律/笛声若隐若现,仿佛来自地球的另一边/各家的门关着,路上空无一人/沈志权和凌珍女,我的父亲和母亲/正在阁楼上谈论水稻的长势、蚕茧的收成/以及明天又要返回新疆的儿子/轻声的叹息飘向村庄上空。”但是,沈苇并不满足于对农村生活的一般描写,在《清明节》中,他这样写道:“死去的亲人吃橘红糕、糖麦饼、猪头肉/最老的一位颤颤巍巍,拄着桑木拐杖/最小的一个全身沾满油菜花粉/年轻人喝着醇香的米酒/死去的亲人在忙碌……”这里面既有现场,又有历史的回声,时空在这里交错、混和。在《南浔》一诗中,小镇的现实生活也和风俗性的东西融合起来,一边是地域性的:雨、河边、垂柳、香樟叶、睡莲、跳过水洼的狗,另一边是风俗性的:杨梅酒、哼着越剧的行人、菜市场上的叫卖、绮靡的绝恋:“雨停之后/有人在街上哼着越剧/一条狗跳过水洼,在桥头张望/雨水一度中止生活/现在又恢复了往日流逝的韵律/像小镇一位平和的居民/我爱着菜市场里的气息和叫卖/像今生今世的留恋/雨滴仍在屠夫们的案板上跳跃……”虽然沈苇很少涉及南方的城市主题,但他在对南方农村和城镇文明的描写上是很有特色的,可以说完全抓住了江南的气韵。
说到中亚,文明的混血在这里是最浓烈、最典型的,“在这个地球上,你恐怕难于找出第二个像西域这样多元文明共存的区域。这里曾使用过的语言文字多达数十种。由于丝绸之路这一伟大的纽带,它成为中国、印度、波斯和古希腊四种文明独一无二的融合区。尽管整部西域史中许多鲜活生动的篇章和细节已化为遗址、废墟和沙尘,湮灭于时间与历史的暗处,成为消失不见的部分。但在四十多民族共居的现实以及他们的面容、肤色和血脉中,你仍然能读出西域往昔多元的丰美和绚烂”(《新疆盛宴》)。在《异域的教诲》一文中,他写道:“新疆沙漠就是一个海纳百川的地方。这是一个重要的瀚海,给予人们包容性的目光以及对多种历史回音的耐心倾听……这些构成了活着的传统,醒着的传统。你常常能感受到浓郁的印度味道,阿拉伯味道,波斯味道,乃至希腊味道。”在一次访谈中沈苇谈到,“现在我更加迷恋背景的东西,在若隐若现的背景之下强化个人的声音和抒情的尖锐性”。新疆对沈苇最大的诱惑就在于它的广阔和大范围的混血,这可以抵消江南文明的相对单纯和绮靡。在《有时我觉得》一诗中,沈苇有种化身万千的狂喜感:“有时我觉得自己是古代阿拉伯人中的一员/迷恋骏马、刀剑和古兰经,而我的姊妹/在响铃清脆的艳舞中出落得楚楚动人/我华美的衣袍取缔沙漠的蛮荒/而我的驼队,踏上了丝绸之路/比许多人的梦想走得更远/我的香料运达长安、杭州/让那些顽固的中国人,闻一闻异域的气息/……有时我觉得自己分裂成许多个人:黑人,白人,黄种人……我不知道/世上为什么有那么多种族,那么多阶层/我承认,我并非天生的人类主义者/也不认为国王的痛苦比奴隶少一些/———我是我,也是他们。”
在《残章》一诗中,在湮没的古道,他遇到自己的前世———“牧羊人,骆驼客,或丝路邮差”。在《新柔巴依集》中他写道:“清风和泉水来自天山,异族的热血/流过我全身,内在的矛盾放下各自的干戈”,他恍然中看到了一条新的丝绸之路,穿过他的身体,“大玫瑰和向日葵下,亚洲的心脏/跳动如新生的处子,如不倦的羯鼓/丝绸之路,一条穿越时空的长线/连接着死去的心和活着的心!”
第三重混血———诗歌混血:在西方现代诗歌与中亚诗歌文化的双重影响之下。
作为一个现代诗人,他必须是精通现代诗学的。沈苇也是如此,他一直在阅读那些经典大师的作品,而《正午的诗神》正是这种阅读和精研的结晶。在一次访谈中,他谦虚地把这本书说成是“基础读物”,“选择50位外国诗人……对从荷马到希尼的西方诗歌传统进行了一次梳理,目的正如书的封底所说的‘勾勒天才的精神肖像,传达大师的旷世之音’。写《正午的诗神》,最大的收获者还是我自己。我经历了一个学习、倾听、理解的愉快过程,我仰望过一座座高海拔的山峰,我建立起自己的参照系和价值尺度”。
正是对邓恩、布莱克、荷尔德林及至象征主义大师们,直到诸如米沃什、布罗茨基、希尼、沃尔科特等当代诗人的研究,这种从技术直到背景的学习,使沈苇的创作和别的诗人拉开了距离,确立了他作为典型的西部诗人的主要诗学特征。
欧马尔、苏菲主义的鲁米,还有哈菲兹、鲁达基、纳瓦依、鲁提菲、萨迪。也别忘了阿拜,这位哈萨克文学之父,“由于性格中的尖锐、孤愤和咄咄逼人的批判锋芒,我将他称为‘草原上的鲁迅’”,而敦煌出土的突厥文《占卜书》和一首从吐鲁番废墟中发掘出来的景教诗,都让沈苇陶醉其间。他说“中亚诗歌是世界文学的一部分,对我来说是有独异价值非凡意义的一部分,它通过地理最终成为我心灵的一部分”。沈苇在诗里写到了很多他钟爱的中亚抒情诗人,在《叶尔羌》一诗中,他写的是十二木卡姆套曲作者、乌兹别克斯坦诗人纳瓦依,“十六世纪快过去了/天空蓝得像麻扎镶嵌的琉璃/岁月疯长的荆棘逼他写下心平气和的诗/如果诗歌之爱不能唤醒/又一个轰响的春天/他情愿死在叶尔羌一片薄荷的阴影下”。
在新疆,诗歌首先是由游吟诗人(阿肯)传唱的,“一碗羊奶中漂浮的月亮起航了/一个马腹里藏着乌孙墓和大毡房/远逝的荷马啊,仍活在放浪的阿肯身上/如果冬不拉开始轻轻地弹唱/不是因为手指的移动,而是风/送来了罂粟的摇曳和草尖的颤栗”(《哈萨克草原》)。相对宏大叙事的古代草原史诗,沈苇更喜欢那些草原上的碎片:短诗。因为它们质朴、亲切、真实而直指人心。草原上的爱情诗最为清新,最为真挚,最为炽热,关键的一点,它散发着草原健康的气息:忧伤中有阳光的明净,痛苦中带点蜂蜜的甘甜。“这是维吾尔诗歌的共同特点:变忧伤为欢愉,变消沉为乐观,变否定为肯定。正面的美总在他们诗中赢得绝对的胜利”。沈苇认为这种诗是“一种地域大跨度带来的混血、杂糅、包容、隐忍的特征,一种悲欣交集、哀而不伤的正午气质。这正是我个人喜欢和追求的”。
在追求这种诗风的过程中,欧马尔的《柔巴依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欧马尔的诗散发着中亚的健康之美,有阳光的热烈和明媚,有肉体的芬芳、温度、迷醉和痛楚”。“感伤的快乐主义”十分令沈苇着迷,是的,“享乐带来了忧伤,忧伤带来了深刻”。1996年夏天,沈苇写了一首《新柔巴依集》,摹仿《柔巴依集》的古典调子,这组仿作显然也是一种创新。而后来的《金色旅程》则是《新柔巴依集》的续作,由于谨慎,沈苇并没有滥用这种格式,他也许要用一辈子时间去完善他的亦新亦旧的诗体。
正是建立在对多元文明和多元诗学的深刻认识上,“混血的诗”这一概念被沈苇郑重地提了出来,“这基于抒情诗不是一个狭隘的概念而应该有更大包容的考虑,‘混血的诗’正是一种杂色、综合、立体的抒情诗,它是我的诗学之梦”。
沈苇诗歌中的个体与他者
个体诗学:肉体与圣灵的交响
肉体和肉体之美是重要的,时光飞逝,人生短暂,享乐主义是成立的。在《少女们开遍了大地》一诗中,沈苇写道:“少女们开遍了大地/她们手里的小小暴力,如一只只红石榴/咬开就是爱”,是的,我们必须咬开近在咫尺的美,不然我们会错过人生最美好的东西。在《郊外》一诗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句子:“而我惊讶于身旁的事物/大地的轻声呼唤俘虏我的名字/你的乳房,你的腰肢,你的大腿/那令人窒息的美,仿佛初次造就/仿佛初次的河流与山峰,微微颤动”。沈苇是一个热爱美人与美酒的汉子,他总是喜欢写到美人,不管是汉族美人还是异族美人。
《美人》一诗写的是一个“散发着膻腥”的“野生的精灵”,是一个“综合的美人”,身上有许多西域女子的影子。当把她放在玫瑰花液里浸泡三次并种植到旷野上,她就散发让人头晕的好闻的芳香:“她的美带点毒,容易使人上瘾/但她是柔软无力的,在风暴的争夺中哭泣/一束强光暴徒般进入她身体,使她受孕/她抵抗着,除了美,不拥有别的武器/美是她的面具,她感到痛苦无望的是/她戴着它一辈子都摘不下来。”
有意思的是,诗的最后显现的并不是享乐的狂喜,而是一种伤感和忧郁。沈苇写过这样的话:“诗人在享乐主义中遇见了忧伤――忧伤是闪耀的灯不眠的眼,是透明的美觉醒的痛――他注定要爱上享乐中的苦行。诗人的忧伤气质构成了对享乐主义的最大质疑”。诗人争辩道:“我是说过,写作是为了与‘美’^做**,但那是难度极大的^做**,也并不是意味着写作就成了一门‘美学’。当美成为‘美学’之日,正是美离开我们而去之时”。诗人为什么会有忧伤?是因为他们有爱,“爱拯救时间。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火中取栗’。爱增加时光、火和香味”。在沈苇的正午诗学中,很值得注意的是他所说的“正午的忧伤”:“你将忆起一些美,一些温暖/衰老身体上的胎记,姑娘唇边的美人痣/但除了左手和右手的相握/你抓不到另一只手,一起痛哭,消失/你活得不够漫长,所以还在孤零零地燃烧/但风景熄灭,天空渐渐暗淡/灰烬的余温会保佑你的后代/天鹅唱着挽歌,低低的飞翔擦伤了湖面”(《正午的忧伤》)
而从主要的一方面来说,沈苇是当前诗歌界少有的有理想主义情结的诗人之一。在他的《我理解的诗与诗人》,他真挚而充满豪情:“我想写出这样的诗:它应该包含了宇宙之蜜与尘世之火、天空的上升与大地的沉沦、个体的感动与普遍的颤栗、灵的高翔与肉的低吟……它有一个梦想:包含全部的地狱和天堂!这样的诗直接面对阿莱克桑德雷所说的人类基本主题:爱,悲痛,恨和死亡,面对人性中一切原始的本质的事物说话,并且正如罗丹所言:要点是感动,是爱,是希望、战栗、生活……”
沈苇在访谈中提到:“诗歌又到了一个苦吟时代,这个时代的写作必须进入十倍的荒凉,重新拾起诸如‘灵魂’、‘精神’、‘信仰’、‘牺牲’等字眼,将它们擦洗干净,放到应有的高度和位置上去。”诗歌在他看来是一种苦修,在《金色旅行》中,他写下这样的句子:“新的一页,疼痛是未来的经典/是骑手的箭射向无垠的疆域/是苏菲的苦修,刀梯上一个萨满的跋涉/是北风的尖锐和太阳的慷慨使金色分娩”。
灵魂的升界书从一开始就植根在沈苇的诗中:“太阳对面,世界只剩下清澈和透明/谦卑的群山承受光芒的洗礼/像领取一次不可多得的圣餐/并无嘹亮的颂歌,并无火的沐浴/但黑琴鸡的叫声已在幽静的山谷响起”。(《神性的正午》)
沈苇从来没有说他已经到了什么不可及的高度,他只是在途中:“通天的路敞开着,但我愿意留在阶梯上――我爱着这悬崖上的日复一日陡峭的攀登”。在沈苇看来至高的物象正无限依赖于低矮的事物:“飞鸟的正午,太阳滚进十个村庄/黄塔碧寺,琉璃反光,感恩的颂辞/来自泥土中的嘴巴。时候到了,启示近了/卑微低矮的事物接纳了最高的景象” (《新柔巴依集》)。
他者诗学:历史与现实中的人性关怀
哈萨克文学之父阿拜说:“人道是从爱、正义、感觉开始的。它们无处不在,无处不需要。这是造物主的安排。……谁的爱、正义、感觉超越他们,谁就是圣人,是智者”。这也写出沈苇的心声。在沈苇的诗中充满了人道的精神,不是强者对弱者的同情,而是一种感同身受。
在表面的多元混血的深处,沈苇仍然在追求一些单纯和朴素的东西。比如童话和纯粹的爱。在沈苇看来,“童话是保存在世上的最后一点体温”。在《多棱镜中的时间》,他有这样的句子:“只有孩子们不懂得流逝/把地球当玩具来玩/转动它,又命令它停下/有时看一看南极的企鹅/有时瞧一瞧非洲的大象”。在《新柔巴依集》中,他写出了面对纯粹之爱的颤栗:“沉醉的时刻,迷狂的时刻,爱推动/众人的车辇,也旋转这孤独的星球/从窗口向外看,爱着的人比他自身强大/被爱的事物也与往日有所不同/我抓住天体的竖琴,爱的光芒刹那间/将我笼罩,使我成为颤栗不已的一株!”
真正的爱是对自恋的废黜,沈苇写过:“如果我仅仅专注于个人的痛苦,那是一件多么羞耻的事。每一个时代都是现在进行时,也是过去进行时和将来时。――每一个时代都经历着别的时代,别的时代的恶、动荡和不幸。个人,一个加一个的‘个人’,无数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个人’,正是无情时间的食物。面对人的‘美味’,以及那种怯懦的退缩性和易碎的暂时性,时间总有一副好胃口”。在时间无情的鞭击下,人是可怜而又可怜的生物:“在如此卑微的生活中,我能说些什么/最多说我爱我自己/但我遭到嘲笑和惩罚/以致于每当开口,便仓皇四顾/好像自己犯了大罪”(《回忆》)。是的,他没有陷入诗人中常见的自恋的恶癖中去,而是用爱去敞开自己:“勿忘水草有痛,蛤蟆有歌,小丑也有灵魂/勿忘一颗体验的心胜过十个昏睡的身”(《勿忘》)。
沈苇说他有多重灵魂,所以可以感受到各种不同的人甚至动物的感受。他说:“一个诗人身上必须活着十个或者十个以上的灵魂。为什么我时常感到疼痛?因为他人的苦难也发生我内心,碰一碰,众多嘴巴在我身上发出呻吟”。
沈苇最感人的创作是关于一些渺小的事物、被遗忘的小地方和一个个卑微的被时间所折磨着的人。
这种渺小的人和事,可以是一个地图上找不到的小地方:
“在一个叫滋泥泉子的小地方,我走在落日里/一头饮水的毛驴抬头看了看我/我与收葵花的农民交谈,抽他们的莫合烟/他们高声说着土地和老婆/这时,夕阳转过身来,打量/红辣椒、黄泥小屋和屋内全部的生活”。(《滋泥泉子》)
可以是一只蚂蚁: “但是,有谁会注意一只蚂蚁的辛劳/当它活着,不会令任何人愉快/当它死去,没有最简单的葬礼/更不会影响整个宇宙的进程”。(《开都河畔与一只蚂蚁共度一个下午》) 可以是几个羞怯的哈萨克少女: “青河的哈萨克三姐妹,傍晚时分/推着一车枯柴过河,寒露抓住了裙裾/灵兽般的眼睛闪烁,毡房升起炊烟/正好用来安放她们的羞涩和顺从”。(《金色旅行》)
可以是被长年的辛劳毁灭的老人:
“风箱用旧了,像一个老人困难的呼吸/迎向微明的曙光/不是被激情点燃,而是被习惯驱使/农人和他的耕牛走向荒芜的田野/步履迟缓,睡眼惺忪,哈欠一个接一个/灰布衣衫和麻木外表下/骨头已被长年的辛劳扭曲、毁坏”。(《清晨的劳作》)“我的大半截早已入土”/他自嘲道,好像谈论的不是自己/而是一株植物和它的顺从”。(《农民》)
可以是谦逊的盲歌手:
“他可能已听到一点天籁/但他谦逊,遵循着万物共鸣的法则/他练习着公鸡、鸽子、百灵、布谷鸟的歌声/时常,他的嗓子像一块磁石卡在它们的喉咙里/从高音区到低音区,如同从故乡到异乡/中间有太多的荒凉地带”。(《盲歌手》)
可以是三个捡垃圾的苦命的女人:
“三个人,每人背一只编织袋/比身体足足大一倍/里面装纸板箱、旧报纸、破皮鞋/几只干瘪的苹果/一小包虫蛀过的大米”。(《三个捡垃圾的女人》)
这种渺小的人和事也可以包括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饿死数千万人的大饥荒中的一次短暂的爱情:
“在人民公社废弃的猪圈/他们蓬头垢面地相爱/在雪花、寒风和一床破棉絮下/他们瑟瑟发抖的爱情/比一只煨熟的土豆更烫”。(《爱情赞美诗》)
这种渺小的人和事也包括那些被遗忘了的伟大:洛维莎·恩娃尔、守墓人和他的女儿、沙漠中执著的植树人。
在《无名修女传》中,诗人凄切地写道:“整整二十年,是你失败的传教生涯/整整二十年,你终于找到一个虔诚的信徒/一只波斯猫,一个孤独的弃儿/每天昏暗的油灯下,你为它朗读《圣经》/黑夜里,你与它对视着,对视着――/几乎看到了它前世高贵的灵魂”,这个高贵的无名修士就这样把自己奉献出去:“你献出自己,提炼自己,浓缩自己/将自己变成一粒小小的药丸”。而边陲的守墓人只是工作着,完成着自己卑微的使命:“麻扎上空,一轮圆月超越了寂静/像一块燃烧的白银,熔化在/守墓人和他美丽女儿的身上/这一老一少默默完成工作,默默离去”。(《守墓人和他的女儿》)在《沙漠里的西西弗斯》中,诗人写了一个在沙漠里种树的倔老头,一个和大自然抗争、而本身也体现为一种自然力的倔老头:“我是在绿化一个梦吗/不,不,我只是个倔老头/喜欢和沙漠对着干/但人根本不是沙漠的对手/这一点我有自知之明”。
“我是在绿化一个梦吗?”这是每个诗人应该问自己的问题,在沈苇看来,回答应该是肯定的,他坚持认为:“乌托邦任何时候都不过时,它说明世界可以是另一个样子,人还有别的活法。乌托邦脱胎于人类的理想之梦。谁没有自己的乌托邦?问题是你爱着哪一个乌托邦。是一个空中楼阁?还是既有根又有翅的那一个?”
沈苇以感人的真诚和勇气,为这个时代留下了一个有根有又翅膀的乌托邦——这就是他的诗歌。
网摘(想收就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