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代2008年4月30日综合报道 诗歌报网站根据《诗歌月刊》论坛发布的公告报道,自前年承包给旅京安徽诗人老巢承办的安徽省文联《诗歌月刊》下半月刊,已终止合作,等待新的“买家”。
在老巢先生承办下半月刊期间,该刊思路明晰、策划新颖、好稿多多、派送广泛,在诗坛引起普遍关注,诸多诗人认为,它的质量要明显高于它的母刊——《诗歌月刊·上半月刊》。
另据悉:与原安徽文联主办的已故著名官刊《诗歌报》同一主管单位的《诗歌月刊》在前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诗歌报”这一品牌的第16类(出版类)商标,对外宣称老《诗歌报》是这份和原诗歌报无直接传承关系的刊物《诗歌月刊》的“前身”,欲借用该已被停办刊物的名气带动自办新刊的发行和知名度,但在当今残酷的文学类刊物发行环境下,即使使尽了浑身解数,也难以为继,落得四处出借下半月刊号给社会人员办刊,谋求自救。
[诗歌报网站发布:关于该站小资料]关于诗歌报网站域名
本站在7年前注册国际域名“www.shigebao.com”作为“诗歌报”网站的名称时,曾在网络上发布公告,等待安徽文联自己注册该域名,数月后,对方无反应,诗歌报网站创办人、诗人小鱼儿(于怀玉)曾于2001年致电当时的《诗歌月刊》主办人王明韵向其周知我站将注册该域名,对方表示,没有意见,自己的刊物不是诗歌报。于是,于怀玉注册了该域名,创办了诗歌报网站。
诗歌报创办7年来,获得原安徽《诗歌报》主要编办人员蒋维扬、乔延凤、祝凤鸣、蓝角等人的一致认同和大力支持,本站内部会员制刊物《诗歌报季刊》(2006年初更名为《诗歌报月刊》)已出版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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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诗歌月刊》杂志社声明(来源:《诗歌月刊》论坛)
自2008年4月1日起,《诗歌月刊》与北京中视经典图文设计工作室终止“《诗歌月刊下半月》经营协议”,原《诗歌月刊下半月》编辑部同时解散,杂志社公章、财务章各一枚同时作废;从即日起,今后所发生的编辑经营及一切活动与《诗歌月刊》和《诗歌月刊下半月》无关。
另: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诗歌尊严,《诗歌月刊》、《诗歌报》、《诗歌月刊下半月》已由国家工商部门注册,今后凡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上述名称者,将以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诗歌月刊》法律顾问:周灿明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