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xshdai.com | 2008-01-20 13:45:18 | 红网 | 浏览:241次 |

(资料图:王月喜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忏悔)
2008年1月8日,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月喜有期徒刑9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据查,王月喜在任霍州市委书记、临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36万元,贪污40万元,涉案金额达276万元。(1月19日《中国青年报》)
“文官”这一称号对王月喜而言,并非是浪得虚名。临汾政界有人很羡慕地说,如果王月喜不从政,一定在文学上有很高的造诣。据报道,喜欢舞文弄墨的王在为官期间,先后在中央和地方的十多家报刊上发表了上百篇散文、诗歌。自1995年他在永和县为官期间出版诗集《心潮》以后,随着职务的不断高升,他的爱好和才华也逐渐“广博与精深”,几乎每年都要出一本书,内容涉及杂文、散文、诗歌、对联赏析、书法作品、历史著作、小说……
对于情趣高雅的官员,我们是由衷敬佩的,对他们推出的“新书”也会“爱屋及乌”。但是,当“出书”成了他们敛财的一种手段时,那就变味走样了。而王月喜就是把出书当作了“摇钱树”,每有新书问世,他亲自“上门直销”,一手交款一手拿书。为了方便“报销”,他还向下属单位索要“空白零售发票”,甚至从北京、太原、临汾等地购买大量假发票,“及时”提供给购书单位……法院审理查明,他在频繁“出书”卖书中获利高达43.32万元。
“文官”王月喜卖起官来也一点不斯文。王在霍州3年中,卖官“获利”高达226万元,“吃财政”的人比以前增加了1800多人,占到原来的三分之一;提拔调整干部1000多人次,科级干部由原来的500多人增加到1000多人;行贿者几乎囊括了当地的人大、公、检、法、劳动、医院、交通、教育、财政国土资源等要害部门,金额从5千元至48万元不等。检方指控的69起受贿中,除了3起收钱后未办理外,其余66起的行贿者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如同其他贪官一样,“文官”王月喜也特别善于“伪装”自己。在他的“落马”轨迹中有一个“细节”颇让人回味:2002年12月,时任霍州市委书记的王月喜以主编的身份出版了一本“廉政读本”,以勉励霍州广大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为了让这本书更有影响力,更有“卖点”,在书的扉页上,还印上了他和一位国家领导人的合影。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张“合影照”竟是他伙同工作人员通过电脑合成的!
出“廉政读本”的“文官”成为巨贪,是权力缺乏制约的必然产物。在王月喜担任县委书记、市委书记时,特别是在霍州,提拔干部虽然也用了公开选拔等办法,但真正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说是集体研究、集体负责,书记也只是一票的权力,但实质上是“书记掌权、书记拍板”。据悉,在2002年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布的前一天,王一次提拔科级干部280余人。被提拔者提前与王沟通后,组织考察、部委会、书记碰头会、常委会只用了半天的时间,一切手续就办好了。
“文官”王月喜的法庭陈述也很有“文采”,值得各级官员一读。他在回首自己的成长轨迹后表示,自己生于困难时期,长于动乱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时期,却在“年富力强”的时期,以无法挽回的犯罪事实给党抹了黑添了乱,给父母和家人带来了耻辱和巨大的损失,并用唐诗“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来表达自己的悔恨之情,用名言“罪恶的根源不是金钱,而是对金钱的贪婪”来总结自己蜕变成巨贪的心路历程……可惜,这样的“醒悟”来得太迟了。
网摘(想收就藏):
- 评 论
|
凡注明“来源:新诗代”的稿件,版权均属本站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新诗代-全球华语诗歌门户”。凡未注明“来源:新诗代”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并注明来源及出处。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完全公益性,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本站内容对你的权益产生损害,请联系本站(E-mail:xshdai@126.com),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删除!
